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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粤期间信访受理结束,共向我省转交信访件3851件

发布时间:2017-01-02    点击次数:2314

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粤期间信访受理结束

共向我省转交信访件3851件

12月28日20时10分,接完最后一个群众投诉电话后,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粤期间停止接听、受理公众环境投诉电话和来信。自上月28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广东以来,我省共接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来电来信信访件3851件。

 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在粤期间,采取接听受理群众信访投诉、查阅文件、现场督察督办等形式,对我省贯彻落实国家环保决策部署、解决突出环境问题、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情况、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进行督察督办。一个月,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共向我省转交信访件30批共3851件。

  对于转交我省的信访投诉件,全省上下高度重视,按照督察组要求,立行立改,边督边改,主动作为,严肃问责,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,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,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。截至12月至28日,全省各地已反馈办理结果21批共2485件,已对4688家企业责令整改,立案处罚企业2557家,拟处罚金额7862.0万元,公安机关立案侦查70宗,行政拘留52人,刑事拘留88人,约谈857人,问责409人。

  下一步,我省各地还将继续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,直到全部信访问题办结。

  中央环保督察组共向我市转交信访件479件

  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共向我市(含顺德)转交信访件30批共479件(已扣除重复件61件)。截至12月28日,我市(含顺德)已反馈办理结果23批共409件,已对144家企业责令整改,限期整改55家,停产整治87家,立案处罚232家,关停取缔138家,查封扣押2家,罚款共1553.4528万元,破获环境涉刑案件9宗,向公安机关移送环境类涉刑案件11宗,刑拘5人,逮捕6人,移送起诉3人,公安部门带走问话91人。同时开展问责,共对33名责任人予以不同程度的处分。

  我市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及案件查处工作,市委书记和市长每周召开专门例会听取相关情况汇报,并现场督导重点、难点案件办理;纪检监察部门强势介入实行一案双查,对交办案件既查处排污者违法违规主体责任,又查清监管部门和属地政府是否存在不作为、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;分管副市长靠前指挥,及时召开会议部署工作,实时督查督办工作进展;对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案件以投诉者满意作为评判的首要标准,实行领导包案制度,立行立改,边督边改,解决了一批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。下一步,我市将继续办理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信访投诉问题,直到全部办结。同时,充分发挥12345(12369)热线、网络问政、环保微信等平台作用,进一步畅通环保投诉渠道,形成公众参与、社会监督的良好局面。